我国发照机关为缩短新、旧版护照交替使用的时间,启用新版护照之后, 即不再办理旧版护照的延期。符合延期条件的,改为换发新版护照。如旧版护照有出境记录并已获得外国签证的,可直接换发新版护照,并可以和注销的旧版护照同时使用。
如持照人有特殊情况,必须在旧版护照上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的,须经特殊批准,但延展期限只能为一年。
外商机构、三资企业、集体股份制企业人员因工作需要所持旧版护照期满前申办延期, 须向发照机关提交所在单位证明。
热门资讯排行
时间:2016-1-6
热门展会标签
展会咨询:0592-5186963;13515961151 传 真:0592-5186983 邮 箱:jerry@drxexpo.com
厦门东如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·版权所有 2013-2023 闽ICP备13005174号-1
闽公安网备 35020302000721号